/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
2013-07-04
3-07-04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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贊郎同修主講:
台灣神信仰的精神不是到現代才發明,而是自古以來就存在。雖然這個精神(free will)一直都在,但人並沒一直記得,更直接地說是迷失了,於是產生不斷的災難,累世累劫從痛苦中學習。
在人類覺醒的歷程中需要不斷有先知先覺者奉行上天的旨意,引導、啟發人類。做上帝的雙手, 做全身的奉獻,這就是台灣神在世的角色。
他們為何能成為台灣神代表?
「拜台灣神」運動推廣至今已經6年,如果對台灣神的事蹟有瀏覽過,可以發現他們有許多共通點。
一. 君子不器--具多重身份
例如
醫師、行政首長、民意代表:
張七郎 黃媽典 潘木枝 盧鈵欽 黃朝生
商人、企業家、行政首長、民意代表:
林界 王石定 李仁貴 王添灯 陳定南 張榮宗
教育界、媒體人:
林茂生 宋斐如
接下來再用不同角度審視,也可看到一些共同特質。
二. 淡薄名利 富正義感
賴和
醫德高,當醫生 志不在賺錢,對貧戶,常減免醫療費,甚至贈送昂貴藥材,沒錢付費就記帳,每年過節的時候別人燒紙錢他燒帳本,若是有窮困人家要來還債,一概拒絕,也否認曾經有將這些費用記載在帳本上。
在日治時期看到殖民統治下人民被欺壓諸多不公義,也曾因治警事件被日本政府關過,見不平之事以文學師批判 如,白話詩~覺悟下的犧牲;小說創作「一桿秤仔」。醫德、文采及內涵兼具,啟迪後進不遺餘力,被譽為台灣文學之父。其詩句「勇士當為義鬥爭」可說是其心志的寫照。
潘木枝
(醫)『患者將生命交給我,我一定要全心全力為他治療好,不可太重金錢,對貧苦的患者不重視。』
1946年嘉義市參議會成立,潘木枝當選市參議員,他參加東門區的競選期間,沒有積極活動,反而在醫院為患者看病,還為另一位候選人林文樹助選。
湯德章
從小就展現抑強扶弱的性格,赴日攻讀法律,本可留在日本當法官,戰後卻選擇回台當律師。
陳儀曾邀他任公職,但他曾說過:「當中國官」在心理上要做貪污的準備,我不願埋沒自己的良心」,就算可以名利雙收,他也不為所動當可以A很大的「中國官」。
林山田
「帶頭違法的法學教授」,「只要物質生活降到最低,精神生活就自由自在」。
朋友對他的形容:一絲不苟的修訂著作,一絲不苟的實行簡樸生活。
自言「我是個熱情外放的人,看到不公不義就想要跳出來對抗,嫉惡如仇」。
陳定南
他的 一介不取最為眾人樂道。其實他從政前經營年營業額2億的貿易公司。
由於美麗島事件、與林宅血案,和國民黨抹黑其同學林義雄、姚嘉文為叛亂份子,看不下去而答應徵召投入墊檔用的1981年省議員選舉。
鄭南榕
辦雜誌不但無法賺錢,還絕對虧錢,經常跑頭寸。
廖中山
發現228真相之後,自認背負外省人的原罪,帶贖罪的心,加上看清中國是永遠沒有歷史真相 沒民主、人權的國家後,毅然「土斷」拋棄中國法統的包袱。
他認為「愛台灣可能遭受迫害,愛中國可成為英雄」很荒謬,但仍毅然決然的選擇愛台灣,若非強烈的正義感無法如此覺醒,從他自己的文’章也可以看到端倪。
「愛並不是一種浪漫,尤其對台灣的愛,在現階段只是有相當的危險性。這種危險性,輕則在團體中受排擠,嚴重點會失去工作,最嚴重的狀況是要付出生命,付出人性的尊嚴。因此要愛台灣必須有相當的心理準備,要明白這份愛可能要有某種程度的付出。以我個人為例,我希望能在 65 歲平平安安的退休,但若因對台灣的愛,使我無法達成這個願望,我也就認了,因為沒有這樣的心理準備,很難說我愛台灣了」
強烈的正義感,產生徹頭徹尾的覺醒,即使付出命代價。這段表白,可說是台灣神基本特質。
三. 捨已為人 身先士卒
黃媽典
不顧己身安危 鼠疫防治第一線 (比照SARS期間一些官員的行為)
陳復志:
「我如果不管,會死很多人」(回應228事件時,妻要其走避阿里山)
潘木枝
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,過程中勇敢直言」
遺言「為市民而亡,身雖死猶榮」
湯德章
為保護台南菁英,一面徒手力抗拒捕,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,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。
盧鈵欽
「自己身為參議員,不出面解決不行。」(回應其姊要他快逃)
林山田
和大家約定一起向前衝,用力衝之後才發現身邊沒半人。
在肅殺的情況中,代表人民向有權、武器的一方談判,就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。不是要謀虎皮,而是讓虎不食人,如佛祖捨身飼虎。只不過,他們面對的是披人皮的野獸。
四. 都死了 (死而後已 蓋棺論定)
王添灯
他被抓後,面對殘暴不仁的中國軍人(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審訊),仍毫無懼色,大聲抗辯不屈不撓,而遭人以汽油焚身而亡。
湯德章
臨刑時堅不下跪仍罵不絕口,直到子彈射穿頭顱仍傲然挺立。
高一生
遺書寫道:田地和山野,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。不只死而後已。
鄭南榕
他為了堅持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理念,誓言「國民黨只能捉到我的屍體,不能捉到我的人」。真的用壯烈的方式宣示他的信念,影響很多人。
林山田
逝世前二天,第十次修訂的《刑法通論》才剛剛完成。
在生命終點時他的這段話,更能看到他鞠躬盡瘁的身影:
「死亡固然是每個人無可避免而鐵定要走的路,既然讀了些書,當然也要寫些書,做了些事,才可以走。到開刀時,書是有寫了幾本,但還沒寫得夠,除了教教書外,對台灣社會該做的事,當然也沒有做夠。在這種情狀下,實在死不得。一定非死不行,則該做的事未做,該盡的義務未了,該......未......,真是心不甘,情不願。」
以上一些例子可以看出,能被尊為神並且成為代表,必有過人之處。他們
為理念犧牲無怨無悔,即使生命遭脅迫仍一生不移其志-----這點就是「堅持」。
到最後仍不妥協、不變節,蓋棺才能論定。
最後還有一點
台灣神代表去世點
為何日治末期~WWII結束前的代表只有2位:賴和、八田與一?在這之前的民族英雄呢?
台灣人經過日本殖民統治的壓迫下見到種種不公不義,產生反抗的心理,也是此時經由日本接觸大量西方文明。開始自我覺醒,認知到自我決定權,產生非常具體的人權、自由、民主、法治的觀念,是放乎四海皆準的原則,不能以地方神視之。
舉林茂生博士論文《日本行政體制下台灣的學校教育》:的最後章節談到近代民主主義的教育理念其中一句為例:
「日據時代同化教育,違反人類學習與成長所必須遵守的個體自由原理與社會進化原理。」
所謂「做到遵守個體自由的原理」 也就是尊重個體的自決權,也就是尊重人權,人類社會才會進步。這也解釋為何尊重人權的國家會較先進。而具備人權的思想 則是他們能成為代表最基本的要素。
結語
具備人權的思想 是檢驗台灣神代表的最基本要素,具備此要素之後還要能通過實踐與堅持的檢視才能成為台灣神代表。
在人類覺醒的歷程中需要不斷有先知先覺者奉行上天的旨意,引導、啟發人類。做上帝的雙手, 做全身的奉獻,這就是台灣神在世的角色。
他們為何能成為台灣神代表?
「拜台灣神」運動推廣至今已經6年,如果對台灣神的事蹟有瀏覽過,可以發現他們有許多共通點。
一. 君子不器--具多重身份
例如
醫師、行政首長、民意代表:
張七郎 黃媽典 潘木枝 盧鈵欽 黃朝生
商人、企業家、行政首長、民意代表:
林界 王石定 李仁貴 王添灯 陳定南 張榮宗
教育界、媒體人:
林茂生 宋斐如
接下來再用不同角度審視,也可看到一些共同特質。
二. 淡薄名利 富正義感
賴和
醫德高,當醫生 志不在賺錢,對貧戶,常減免醫療費,甚至贈送昂貴藥材,沒錢付費就記帳,每年過節的時候別人燒紙錢他燒帳本,若是有窮困人家要來還債,一概拒絕,也否認曾經有將這些費用記載在帳本上。
在日治時期看到殖民統治下人民被欺壓諸多不公義,也曾因治警事件被日本政府關過,見不平之事以文學師批判 如,白話詩~覺悟下的犧牲;小說創作「一桿秤仔」。醫德、文采及內涵兼具,啟迪後進不遺餘力,被譽為台灣文學之父。其詩句「勇士當為義鬥爭」可說是其心志的寫照。
潘木枝
(醫)『患者將生命交給我,我一定要全心全力為他治療好,不可太重金錢,對貧苦的患者不重視。』
1946年嘉義市參議會成立,潘木枝當選市參議員,他參加東門區的競選期間,沒有積極活動,反而在醫院為患者看病,還為另一位候選人林文樹助選。
湯德章
從小就展現抑強扶弱的性格,赴日攻讀法律,本可留在日本當法官,戰後卻選擇回台當律師。
陳儀曾邀他任公職,但他曾說過:「當中國官」在心理上要做貪污的準備,我不願埋沒自己的良心」,就算可以名利雙收,他也不為所動當可以A很大的「中國官」。
林山田
「帶頭違法的法學教授」,「只要物質生活降到最低,精神生活就自由自在」。
朋友對他的形容:一絲不苟的修訂著作,一絲不苟的實行簡樸生活。
自言「我是個熱情外放的人,看到不公不義就想要跳出來對抗,嫉惡如仇」。
陳定南
他的 一介不取最為眾人樂道。其實他從政前經營年營業額2億的貿易公司。
由於美麗島事件、與林宅血案,和國民黨抹黑其同學林義雄、姚嘉文為叛亂份子,看不下去而答應徵召投入墊檔用的1981年省議員選舉。
鄭南榕
辦雜誌不但無法賺錢,還絕對虧錢,經常跑頭寸。
廖中山
發現228真相之後,自認背負外省人的原罪,帶贖罪的心,加上看清中國是永遠沒有歷史真相 沒民主、人權的國家後,毅然「土斷」拋棄中國法統的包袱。
他認為「愛台灣可能遭受迫害,愛中國可成為英雄」很荒謬,但仍毅然決然的選擇愛台灣,若非強烈的正義感無法如此覺醒,從他自己的文’章也可以看到端倪。
「愛並不是一種浪漫,尤其對台灣的愛,在現階段只是有相當的危險性。這種危險性,輕則在團體中受排擠,嚴重點會失去工作,最嚴重的狀況是要付出生命,付出人性的尊嚴。因此要愛台灣必須有相當的心理準備,要明白這份愛可能要有某種程度的付出。以我個人為例,我希望能在 65 歲平平安安的退休,但若因對台灣的愛,使我無法達成這個願望,我也就認了,因為沒有這樣的心理準備,很難說我愛台灣了」
強烈的正義感,產生徹頭徹尾的覺醒,即使付出命代價。這段表白,可說是台灣神基本特質。
三. 捨已為人 身先士卒
黃媽典
不顧己身安危 鼠疫防治第一線 (比照SARS期間一些官員的行為)
陳復志:
「我如果不管,會死很多人」(回應228事件時,妻要其走避阿里山)
潘木枝
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,過程中勇敢直言」
遺言「為市民而亡,身雖死猶榮」
湯德章
為保護台南菁英,一面徒手力抗拒捕,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,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。
盧鈵欽
「自己身為參議員,不出面解決不行。」(回應其姊要他快逃)
林山田
和大家約定一起向前衝,用力衝之後才發現身邊沒半人。
在肅殺的情況中,代表人民向有權、武器的一方談判,就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。不是要謀虎皮,而是讓虎不食人,如佛祖捨身飼虎。只不過,他們面對的是披人皮的野獸。
四. 都死了 (死而後已 蓋棺論定)
王添灯
他被抓後,面對殘暴不仁的中國軍人(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審訊),仍毫無懼色,大聲抗辯不屈不撓,而遭人以汽油焚身而亡。
湯德章
臨刑時堅不下跪仍罵不絕口,直到子彈射穿頭顱仍傲然挺立。
高一生
遺書寫道:田地和山野,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。不只死而後已。
鄭南榕
他為了堅持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理念,誓言「國民黨只能捉到我的屍體,不能捉到我的人」。真的用壯烈的方式宣示他的信念,影響很多人。
林山田
逝世前二天,第十次修訂的《刑法通論》才剛剛完成。
在生命終點時他的這段話,更能看到他鞠躬盡瘁的身影:
「死亡固然是每個人無可避免而鐵定要走的路,既然讀了些書,當然也要寫些書,做了些事,才可以走。到開刀時,書是有寫了幾本,但還沒寫得夠,除了教教書外,對台灣社會該做的事,當然也沒有做夠。在這種情狀下,實在死不得。一定非死不行,則該做的事未做,該盡的義務未了,該......未......,真是心不甘,情不願。」
以上一些例子可以看出,能被尊為神並且成為代表,必有過人之處。他們
為理念犧牲無怨無悔,即使生命遭脅迫仍一生不移其志-----這點就是「堅持」。
到最後仍不妥協、不變節,蓋棺才能論定。
最後還有一點
台灣神代表去世點
為何日治末期~WWII結束前的代表只有2位:賴和、八田與一?在這之前的民族英雄呢?
台灣人經過日本殖民統治的壓迫下見到種種不公不義,產生反抗的心理,也是此時經由日本接觸大量西方文明。開始自我覺醒,認知到自我決定權,產生非常具體的人權、自由、民主、法治的觀念,是放乎四海皆準的原則,不能以地方神視之。
舉林茂生博士論文《日本行政體制下台灣的學校教育》:的最後章節談到近代民主主義的教育理念其中一句為例:
「日據時代同化教育,違反人類學習與成長所必須遵守的個體自由原理與社會進化原理。」
所謂「做到遵守個體自由的原理」 也就是尊重個體的自決權,也就是尊重人權,人類社會才會進步。這也解釋為何尊重人權的國家會較先進。而具備人權的思想 則是他們能成為代表最基本的要素。
結語
具備人權的思想 是檢驗台灣神代表的最基本要素,具備此要素之後還要能通過實踐與堅持的檢視才能成為台灣神代表。
人權的故事:人權的演進與由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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